整治医疗领域腐败,纪委开启新一年整治。
开年第一枪!严查医疗领域腐
1月1日,中纪委官网发布了《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| 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》的文章,不仅总结了2023年反腐情况,更打响了开年第一枪!
文章明确,新一轮反腐,中纪委将加大对医疗等重点领域案件查处的力度,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、系统性、地域性腐败。
并且重点提出要挖细查各种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,并进行重点打击,例如要“影子公司”、“影子股东”、虚假交易、期权腐败、政商“旋转门”、“逃逸式辞职”等问题。
文章强调紧盯重点对象。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。
值得注意的是,针对医疗领域的腐败整治,中纪委多次发文强调,要聚焦关键少数,严查一把手。
层层信号不断释放,聚焦到医疗领域,一场针对全国公立医院院长的大清查持续升级!
刑法修正案二审: 反腐关口前移!医药领域行贿将从重处罚 12月23日,据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,刑法修正案(十二)草案(二次审议稿)即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,拟对一些严重行贿情形加大刑事追责力度。
(二)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; (三)在国家重要工作、重点工 (四)在组织人事、执纪执法司法、生态环保、财政金融、安全生产、食品药品、帮扶救灾、养老社保、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的; (五)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行贿的; (六) 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。 两档刑罚具体为: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 金。
这两项在行贿罪区分认定及量罪定刑上的关键调整,将直接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和有效性!
若刑法修正案(十二)草案正式通过执行,药品、医疗领域的行贿行为将在现有基础上依法从重处罚,医药领域的“不正之风”将迎来进一步肃清。
此外,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的《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(2023-2026年度)》中,重点巡查包括是否加强对接受商业提成、参与欺诈骗保、实施过度诊疗、违规接受捐赠、泄露患者隐私、牟利转介患者、破坏就医公平、收受患 方“红包”、收受企业回扣等违反“九项准则”和廉洁从业行为的监管。
大型医院的巡查已经开始,持续三年,原则上为二级(参照二级管理)及以上公立医院(含中医医院),社会办医院按照管理原则参照执行,三级综合医院巡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,三级专科医院、妇幼保健院和二级医院原则上不少于5天。
接下来,将有更多医疗机构被进一步监管,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的行贿及受贿行为,监管死角被逐一清除。 来 源 |华医网综合整理自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、赛柏蓝、医改界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若有违规、侵权请联系我们